中校's profile络而索之:呙中校的财富空间PhotosBlogListsMore ![]() | Help |
|
10/9/2007 自以為是的CCTV記者先讓大家欣賞一個博客,然后再開始我的灌水:
这个时代以博客文章出名已经稀松平常,央视驻港某记者(下文简称C记者)也快因此出名。他的一篇《婆婆妈妈的香港警察》就被网友大加挞伐,被指责是把在内地养成的特权思想和作风带到我们的特区香港去了。 当然,C记者同志不会服气,在针对博客留言回复说,专门写了一篇《再谈“香港警察”一文及回复疑问》,把“香港朋友”、“美国朋友”赞同他的留言帖出来。 在自己的博客上这样处理可以理解。不过,网友也有其他中肯的回复:
匿名:执法应该按照流程操作,我们更加能够接受香港警察的作风。 希望国内的警察们好好学习学习,免得再培养这些CCTV之类的特权人物。尽然还在网上散布流言蜚语,你有是非观点吗?你是特权阶层吗?你是法律不能管辖的人物吗?国内警察缺的就是这份严谨和客观。缺少了严谨和客观,如何保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看来CCTV缺少起码的法制观念。 匿名:慢也是有慢的道理 现场警察出具的任何文件都是有可能呈上法庭的,所以从签发资格到各种细节都是很严谨的。本人在香港出庭时就亲眼见到为一起交通轻微剐蹭而高上法庭的,传召的证人就包括现场出警 的警察,还有一大堆的各种文件。这种情况下,假如真是由于警察勘查不细或者有什么遗漏或者法律程序上有什么瑕疵而导致当事人有任何损失的话,政府就有可能会为这个错误买单。相信这只是个案,公正地说香港警察的效率、公正性、敬业精神等等等等都是比大陆警察要高很多很多。 匿名:看来你太不了解香港了,太不了解香港的警察了。 香港警察处理一个哪怕最小的报警也要走一定的程序,不像大陆警察那样小事就可以敷衍了事。举个例子:假如你在家招待朋友吃饭或者打麻将,不用说是在夜里,可以在任何时间只要有邻居 认为受到了影响,怎么办?香港选择报警,由警察出面警告你。大陆呢,你要是报警只会让人说你有病。
还有很多精彩回帖,这里不再帖出。如果说有特权思想是冤枉了C记者同志,那我们C记者对香港的挞伐是不是也冤枉了香港的警察呢?我想说的是,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来了香港这么久,写了这么多文字,C记者真的了解香港么?了解香港的法治?了解香港的警察吗? 作为一个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香港的效率是建立在法治基础上的,而法治法治是建立在公平的基础上。香港地少人多,竞争激烈,大家就是靠一套共同的约定来实现生存和竞争。在这个意义上,遵守承诺、按部就班就是社会正常运转的需要,所以你在香港可以见到很多香港职员或公务员非常中规中矩,让你觉得没有灵活性,或者很官僚,但是他们认为没有错。如果认为这是制度的错,但制度的设计者会告诉你,个别的、暂时的效率丧失可以接受,如果涉及到长远的、整体的效率损失,那才会考虑到制度的改善变更问题。 公平与效率之间,我们在内地生活的,往往习惯于效率优先,但香港恰恰相反,尤其在政府部门,公平绝对是第一位的。要公平,就要把案子调查得清清楚楚,要把证据掌握得尽可能充分,这的确可能牺牲效率,但是却保证了更大的效率——避免因为最初处理不当而导致未来更大的问题和麻烦,这些后患从长远看导致更大的效率丧失,从社会整体看影响政府部门的公信力!香港警察遵规定而行之,这是程序正义,是法治之根本。
但是我们内地人就没有几个能理解香港处理一些问题的“慢”,但恰恰是这种“慢”却让香港成为世界上最有效率的城市之一!我在这里也不得不指出,持这种理解的也不只是C记者一个人,内地人到香港基本都对香港的“婆婆妈妈”提出过批评甚至讥讽。因此,不是央视的C记者有特权思想,而是我们大家都几乎没有平等思想所形成的惯性思维。在香港的几年生活,我对香港社会一个最深刻的体会就是,香港与内地隔绝一百多年之后对中国传统文化最大的贡献在于,确立了人与人平等的社会关系,平等,在香港社会中成为核心的价值观念——而这是中国社会一向所缺乏的。香港精神的核心所在,不是法治,不是自由竞争,而是平等!(关于香港社会的平等价值需要另文专述)
回到C记者。他在《再谈“香港警察”及回复网友疑问》中还举了一个例子:
我不知道他举这个例子想说明什么问题。TVB是一个商业机构,他们自然有自己的做法和规定,你去参加他的活动就得受他的约束。顺便说一下,香港各机构对自己的知识产权是很看重的,管理非常严格且细致,外界要得到他们的文字、视频或图像,就得要他们授权。我们杂志是文字刊物,也经常参加TVB活动,但是TVB也对我们采访、拍摄做出严格规定,比如在某一个晚会上,只能在他们给你指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拍摄,你不服都不行。如果要晚会其他内容,就得找他们要求授权。因此,我实在想不通C记者举这个例子是想说明什么问题?是想说明CCTV在香港没有享受特权吗?还是想说明TVB很霸道?CCTV在内地不是一样的蛮横霸道?C记者想以CCTV的做法告诫TVB?我想,周记者这次又难免“自以为是”了,想当然的把CCTV的做法去往人家TVB身上套!至此,我想网友批评C记者太CCTV了,是确有其根据的! 另外一点,在我这篇文章里不算重要,但是我想,对于CCTV新闻部门的主管来说应该重要。C记者在博客文章中说“香港的警察面孔是不让拍摄的,所以只好拍摄下半段了”。事实上香港警察面部是可以拍摄的,05年世贸会议期间我就拍过不少警察面部特写,还用在我们杂志上。周围的香港媒体朋友也没有听说过不准拍摄执勤警察的规定。作为一个驻港记者,竟然还犯下这种错误,还不知道什么该拍什么不该拍,不知道在香港几年是怎么混的?假如你是CCTV新闻部主管,对这样的记者怎么处理?很好办,“小C啊,以后除了工作上要做的新闻,其他的就不要乱写啦,不然叫我怎么提拔你啊!回去好好干,不要有思想包袱。CCTV就是CCTV。我们这样的处理才是CCTV!” Comments (5)
TrackbacksWeblogs that reference this entry
|
|
|